情书,古老的传情方式。在没有玫瑰没有手机的年代,情书是男女之间的红娘月老,把自己最真实的想对ta好的感觉告诉对方,我们父母那一代人收到情书会很高兴吧,因为在那个还比较“封建”的年代;在那个牵手都会感到脸红的社会背景下;
在那个一定是自己丈夫的和谐盛世里,收到情书就好比如今的情,紧张刺激,个中滋味,岂是文字可以描绘。今天呢?到最后,情书只不过是写给自己的纪念,有的夹进了你的日记本,有的藏在了你上锁的文件夹中,想怀旧的时候翻翻看看,原来自己也曾那样爱过ta。
情书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,只有当你的荷尔蒙分泌达到顶峰的时候,才能达到“下笔如有神”的境界。让一个高考作文得零分的孩子在追求心仪异性的时候写封情书,基本就是满分水平,所以恋爱中的男人都是湿(“湿”通“诗”,编者注)人这句话不假,生理结构决定了此时的他必须是个作家,就像雄孔雀到了那个时刻一定会开屏一样,有勇气才能有baby。
可是徐志摩悲剧了,他写了将近一个硬盘的情书还是没能把林徽因泡到手,因为林徽因爱的是梁思成(他喜欢学理的不喜欢学文的,唉)。几天前看校内状态,一哥们写的“一个骄傲的男人,是他的女人可以为他拒绝任何男人。”。这话说的很精彩,在当今,一辆宝马,一次出镜,一枚戒指,甚至一桌饭局就可以让你的女人成为大家的女人,贞操在真钞面前一文不值(当然也不排除愿意用假钞换贞操nb)。那么一封小小的情书还有重量级吗?
在ta心里这封情书也许比不上另一个人送ta的玫瑰,钻戒,皮带,打火机,可是在你心里,这封情书就是你感情的寄托,它的分量你不知道到底有多重,在你感慨再也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同时,自己也在告诉自己:我恐怕再也不能这样去爱另一个ta了。
而最后,那些情书只有自己记得清楚,甚至倒背如流,把最美好最真切的情感都写下来,成为了留给自己的纪念。说不心痛那是假的,孩子,你要知道那是上帝对你的惩罚,感情的世界里没有“对不起”,只有“不爱你”。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你那样爱,胜过爱自己,多爱自己一些,你就不会痛了。
有些话我必须说的残忍,因为我不爱你;而情书你必须写的精彩,因为那是写给你自己。